根据新规,女方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享受的生育假由30天增加至60天,共计可享受158天假期。同时,在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假期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这一政策直接覆盖新生儿家庭,通过延长生育假保障产后恢复,增设育儿假平衡父母育儿责任。
条例同步强化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生育津贴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除劳动合同。针对多子女家庭,政策明确提出在住房、教育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多子女家庭可优先配租公租房,并适当增加住房面积;幼儿园学位供给将向多子女家庭倾斜,缓入托入学压力。
此次政策调整立足家庭实际需求,通过假期延长与福利保障双管齐下,构建起更友好的生育环境。数据显示,北京市近年来总和生育率持续低于更替水平,育儿成本高、时间精力投入大成为影响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新规通过制度优化释放政策红利,既保障女性职业发展权益,也推动男性共同承担育儿责任,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