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承继周制,婚礼仍以黄昏为正礼。《史记》《汉书》中关于贵族婚姻的记载,虽未明言具体时辰,但东汉郑玄《仪礼》时“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可见汉魏时期“昏时成礼”仍是主流。此时的婚礼流程,从“亲迎”到“合卺”,均在黄昏至入夜时段成,如《孔雀东南飞》中“奄奄黄昏后,寂寂人定初”的描述,便印证了汉末婚礼在黄昏举行的习俗。
唐宋以降:从“昏”到“晨”的时间转向 唐宋时期,随着社会结构变迁与市民文化兴起,婚礼时间开始出现明显变化。唐代宫廷与士大夫阶层仍保留黄昏婚礼的传统,但民间婚礼已出现“晨迎”现象。据《唐六典》记载,亲迎队伍需在“质明”黎明出发,至女家时或已近辰时上午7-9点,虽仍称“昏礼”,实际行礼时间已提前。宋代市民生活繁荣,婚礼流程更趋繁复,“催妆”“铺房”等环节的加入,使得婚礼逐渐从黄昏延伸至清晨。《东京梦华录》描绘北宋汴京婚礼:“至迎娶日,儿家以车子或花檐子发迎客,引至女家门首”,队伍出发时“天色微明”,抵达男家行“拜堂”礼时已近午时,宋代民间婚礼的“晨礼”趋势已十分明显。
明清时期,这一转变更为彻底。官方礼书虽仍尊“昏礼”古制,但民间婚礼“晨起亲迎,午时成礼”成为普遍现象。《清稗类钞》记载江南婚礼“黎明,彩舆发,鼓吹前导,……及门,行交拜礼,然后入门”,北方地区甚至有“卯时迎亲,辰时拜堂”的习俗。至此,婚礼时间成了从“昏”到“晨”的转变。
综上,古人婚礼的举行时间,先秦至汉魏以黄昏为核心,唐宋渐向清晨过渡,明清民间则普遍行晨礼。这种变化既是礼仪制度与社会现实的磨合,也是“昏礼”古意与世俗需求的平衡,最终形成了传统婚礼时间的多元面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