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中,夫妻二人的儿子被诊断出患有罕见病,治疗费用高昂。为筹措资金,他们在2021年和2022年先后将两名刚出生的女儿通过人卖给他人,获利共计18万元。后经群众举报,警方介入调查将孩子救,并将夫妻二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尽管二人辩称卖女是为给儿子治病,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但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出卖行为即构成犯罪,最终法院结合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期徒刑。本案中,法院考虑到二被告人系初犯、家庭特殊困难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两名被救的女婴已由当地民政部门安置在福利机构,相关部门正在为其寻找合适的收养家庭。案件判决后,引发了关于“亲情与法律边界”的讨论,但法律界普遍认为,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能成为贩卖行为的借口,任何以非法获利为目的的亲子买卖均需承担刑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