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5.9.8是否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市再调最低工资标准 民生福祉再提升 2025年9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320元调整为24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4.8元调整为26.5元,两项标准均较此前增长6.9%,为近年来较大幅度调整。

此次调整是天津市连续第6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旨在切实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法权益,缓物价上涨对民生的影响。据市人社局数据显示,本次调整后,天津月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位列第八,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位列第六,保持了华北地区领先水平。

新标准覆盖全市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包含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等特殊用工阶段的劳动者。值得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加班费、高温津贴、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用人单位需另行支付,确保劳动者实际收入稳步提升。

此次调整将直接惠及全市约85万名低收入劳动者,尤其是制造业、服务业、零售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一线职工。以一名全职环卫工人为例,月收入将至少增加160元,叠加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权益同步增强。

为确保政策落地,天津市人社局同步出台监督检查方案,通过企业自查、专项执法、群众举报等机制,严厉打击克扣、拖欠工资等行为。12333劳动保障热线将24小时受理相关投诉,对违规企业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天津落实“稳就业、保民生”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共同富裕的具体实践。随着收入水平提升,劳动者消费能力将进一步释放,为区域经济循环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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