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活必需品的购买力看:10块钱能“囤”多少货?
1950年代,中国实行计划经济,物价由国家统一定价,长期保持稳定。粮食作为生存基础,价格极低:1953年“统购统销”政策实施后,大米国家定价约0.14元/斤新人民币,1955年发行,10元可购买71斤大米,足够一个成年人吃两三个月。如今普通大米均价约4元/斤,71斤大米现价约284元。肉类在当时是“奢侈品”,1955年猪肉国家牌价约0.6元/斤,10元能买16.7斤猪肉;现在猪肉均价约25元/斤,16.7斤猪肉市值约417元。此外,10元还能买50斤面粉0.2元/斤、20斤食用油0.5元/斤,或给全家扯2丈棉布1.5元/尺做新衣——这些物资在今天的总价值已近千元。
从收入水平看:10块钱占工资的几成?
1950年代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1956年全国工资改革后,工厂普通工人月薪约40元,教师、机关职员月薪约30-50元,农民则靠工分,年收入常不足百元。对工人家庭来说,10元相当于月薪的25%;如今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月薪约6000元,25%对应1500元。若对比“大件”消费,更显差距:50年代一辆永久自行车售价150元,相当于普通工人3个多月工资;现在一辆普通自行车约500元,仅占月工资的1/12。由此反推,当时10元的“分量”,约等于现在1000元以上的消费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