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赛阶段共12支球队,分为A、B两组,每组6支队伍,采用单循环赛制。小组赛期间,每支球队需与组内其他5支队伍各交手1次,胜场积3分,负场积0分五局制下,若3-0/3-1获胜积3分,3-2获胜积2分,2-3失利积1分,1-3/0-3失利积0分。小组赛后,每组前4名晋级八强,后2名淘汰。
八强赛起进入单败淘汰赛:八强对阵由A组第1 vs B组第4、A组第2 vs B组第3、A组第3 vs B组第2、A组第4 vs B组第1;获胜队伍进入四强,四强赛胜者晋级决赛,败者进行季军赛;最终决赛胜者为奥运冠军,败者为亚军。
二、比赛规则1. 局数与得分制
奥运会女排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前四局每局先得25分且领先对手2分者获胜,若比分至24平,则需继续比赛至某队领先2分如26-24、27-25等;第五局决胜局为15分制,同样需领先2分获胜如15-13、16-14等。2. 暂停与换人
每局比赛中,每队拥有2次技术暂停8分、16分自动触发和2次普通暂停,技术暂停时长60秒,普通暂停时长30秒。换人方面,每局最多允许6人次换人,且换下的队员只能在原位置被再次换上场。3. 发球与击球规则
发球时,队员需站在端线后发球区,球需越过球网进入对方场区,踩线或发球不过网均判发球违例,对方得分。击球环节中,每队最多可3次击球过网拦网触球不计入3次击球,且同一队员不可连续击球连击违例,击球时不可持球或抛出持球违例,否则判对方得分。以上规则与赛制共同构成奥运会女排比赛的核心框架,既保证了比赛的竞技性,也为观众呈现了紧张激烈的赛事对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