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行政长官在不同历史时期,始终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团结香港社会各界,推动香港在经济、民生、法治等领域不断发展,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都有谁?
香港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行政长官由选举产生并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自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以来,历任行政长官如下:
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
任职时间:1997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董建华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任行政长官,在任期间推动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合作,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
第二任行政长官:曾荫权
任职时间:2005年3月12日-2012年6月30日
曾荫权于2005年补选接任行政长官,后在2007年当选连任,任期内致力于提升香港的国际竞争力,加强社会福利建设。
第三任行政长官:梁振英
任职时间: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梁振英任内推动香港与内地的交流合作,聚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落实多项惠民政策。
第四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
任职时间:2017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林郑月娥在任期间应对社会挑战,推动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和实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恢复香港的稳定局面。
第五任行政长官:李家超
任职时间:2022年7月1日至今
李家超是现任行政长官,致力于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推动香港经济复苏,加强民生建设,促进香港与内地及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