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否,请批示”需在后空一行吗?
“妥否,请批示”作为请示类公文的标准语,其位置安排直接关系到公文格式的严谨性。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及公文处理规范,这一语不应在后空一行处书写,而应紧随之后,另起一行空两格落笔。公文格式的核心是逻辑连贯与形式紧凑,与语是不可分割的整体。部分承载了请示的具体事项、理由及依据,而“妥否,请批示”是对内容的自然收尾——既了行文目的,又向收文机关提出明确请求。若在后空一行再写语,会造成内容上的脱节,破坏公文的整体性,也违背了公文简洁严谨的原则。
以实际案例来看:某单位请示采购办公设备,最后一段写道“上述采购方案已征求各部门意见,预算年度计划,现呈请审批”。接下来应直接换行,空两格书写“妥否,请批示。”,而非空出一行再写。这种安排能让收文机关在阅读具体内容后,立即看到行文的核心请求,避免视觉上的断裂感。
需明确的是,公文格式的规范并非随意制定,而是为了确保公文的严肃性与可读性。“妥否,请批示”的位置安排,本质是对公文内在逻辑的外在体现——是“因”,语是“果”,二者紧密相连,需空行来区隔。
“妥否,请批示”不应在后空一行处书写,正确的做法是后直接另起一行,空两格落笔,以公文格式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