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中的“两个责任”具体指的是什么?

落实“两个责任”,究竟指的是哪两个责任?

当我们谈论落实“两个责任”时,首先要明确的核心内容是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这两个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构成了管党治党的双重保障,缺一不可。

党委的主体责任,意味着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它涵盖了从战略谋划到具体执行的全过程:党委需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定期研究部署相关任务;“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廉洁自律,带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在分管领域同步推进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理论学习、警示教育等强化纪律意识;同时推动制度善,扎紧权力运行的笼子,从源头防范腐败风险。主体责任的本质是权责统一,党组织既抓发展又抓党建,确保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纪委的监督责任,则是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纪委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加强日常监督,通过谈心谈话、检查考核等方式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监督责任的落实需保持纪委的独立性与权威性,确保监督不缺位、不错位,真正成为党的纪律的守护者。

两个责任并非孤立,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决定着监督责任的方向与力度;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只有两者同向发力、协同配合,才能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为各项事业发展筑牢政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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