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规”具体指的是什么?

常说的“两规”到底是什么?

在纪检监察工作的语境里,“两规”是一个常被提及却未必人人清楚的词。其实它的含义并不复杂——“两规”是党内法规规定的一项办案措施,全称为“责令有违反党纪嫌疑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如实说明情况”。从名称就能直接抓住核心:两个“规定”,即限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目的是让涉嫌违纪的党员干部配合调查,把问题讲清楚。

“两规”的适用对象很明确,是那些有违反党纪嫌疑的党员干部。当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了一定的违纪线索,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而涉嫌人员可能存在串供、隐匿证据或其他妨碍调查的风险时,经严格的党内程序审批后,才会启动“两规”。它不是随意使用的“手段”,而是必须踩在合规框架里的措施——每一步都要党内法规的,确保对权利的约束在合理边界内。

作为党内的监督执纪措施,“两规”的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这部条例明确了“两规”的适用条件与审批流程,本质是为了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保障调查工作能有序推进。需要说明的是,“两规”是党内专门的措施,和法律层面的强制措施不同,它更直接体现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通过限定时间和地点,让涉嫌违纪的党员干部直面问题,如实交代,既是对纪律的维护,也是对干部的一种警醒。

说到底,“两规”的核心就是“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说清楚问题”,它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党内监督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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