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赫六法分别指的是什么?

谢赫“六法”究竟是哪六条?

当我们谈论中国画的传统审美,总会提到“谢赫六法”——这套诞生于南朝的理论,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中国绘画的核心密码。可不少人只闻其名,未必说得清它具体包含哪六条。其实,谢赫在《古画品录》里写的这六句话,每一句都紧扣绘画的本质,至今仍是评判中国画的重要标准。

第一条是“气韵生动”。这是六法的灵魂,讲的是画面要透出“生命力”。比如画一个人,不是画得五官像就行,要画出他的精神——是悠然的隐士,还是愤懑的文人,眼神、姿态里得有“气”在流动;画山水,不是堆几块石头、描几棵树,要让山有起伏的气势,水有灵动的韵味,连云都要像在呼吸。没有“气韵”,画就成了死的标本。

第二条是“骨法用笔”。这里的“骨”指的是线条的力度。中国画靠线条造型,就像写书法要讲笔力——画人物的衣褶,线条要像钢丝一样挺拔,或是像流水一样舒展;画花鸟的枝干,要写出“折钗股”“屋漏痕”的质感——不是描出来的,是“写”出来的。笔锋的轻重、转折、快慢,都藏着画家的功夫:笔力弱了,线条软塌塌的,画就没了“骨架”;笔力稳了,线条像刀刻在纸上,画才立得起来。

第三条是“应物象形”。简单说就是“像”——画什么得像什么。画花要像花的形态,画鸟要像鸟的结构,画山水要自然的规律。比如画梅花,花瓣是五片,不能画成六片;画竹子,竹节是中空的,不能画得臃肿。但这“像”不是照相式的复制,是“得其神似”的像——比如齐白石画虾,虾的须子比真虾长,可那透明的质感、游动的姿态,比真虾还“像”虾。

第四条是“随类赋彩”。“类”是物体的类别,“彩”是颜色的运用。比如画树叶,草本的叶用嫩绿,木本的叶用深绿;画花朵,牡丹用艳红,菊花用浅黄;画石头,青灰、赭石是常用色,不会涂成粉色——颜色要跟着物体的“类”走。但这不是刻板的:秋天的树叶会变黄,冬天的山会染雪,颜色可以变,但得“类”的本质——比如枫叶红得热烈,是因为它属于“秋天的树”,不会红得像火焰山。

第五条是“经营位置”。就是画面的构图。比如画一幅山水,主体是山峰,得放在画面的黄金分割点,旁边配几棵树、一条小路,让视线有地方“走”;画人物画,主角要突出,配角要谦让,不会把关的东西堆在。谢赫说的“经营”,是“用心安排”——比如范宽的《溪山行旅图》,大山占了画面三分之二,下面留一小块空地画行旅的人,对比之下,山更雄奇,人更渺小,这就是“位置”的巧思。

第六条是“传移模写”。就是临摹。谢赫认为,学画要先学古人——临摹前人的好作品,学他们的用笔、用色、构图。比如初学者画兰草,要临文徵明的兰;画山水,要临董源的《潇湘图》。不是抄样子,是“传”前人的方法,“移”到自己的笔下。就像学写要临碑帖,画的功夫,先从“模写”里来。

这六条,从精神到技法,从造型到色彩,从构图到学习方法,把绘画的各个环节都覆盖了。没有玄乎的空话,每一条都落在画画的具体事上——谢赫没讲“要创新”“要个性”,可把这六件事做好了,画自然有了自己的灵魂。

说到底,谢赫六法不是束缚,是“及格线”:过了这六条,才算是懂了中国画的“规矩”;而破了这六条的人,往往是把规矩烂熟于心后,再开出新的花。直到今天,我们看一幅中国画好不好,还是会不自觉地用这六条去量——这就是传统的力量,早把审美刻进了我们的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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