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包括哪些部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到底是哪些部门?这是很多人办理社保业务、咨询政策或维护权益时的高频疑问。

在国家层面,统筹管理全国社会保险事业的核心行政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它承担着顶层设计的职责:制定全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基本标准,比如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实施方案、工伤保险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都由人社部牵头制定;同时指导地方社保行政部门的工作,推动政策落地。

到了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行政区划层层对应:省级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县级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些地方人社部门是本地社保工作的直接管理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失业保险金的核发、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都由市、县人社局负责;它们还要监督本地社保经办机构如社保中心的业务,查处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

需要明确的是,2018年机构改革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从人社系统分离,由医疗保障部门独立管理。国家层面是国家医疗保障局,地方对应设医疗保障厅局。比如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调整、医保报销目录更新、定点医院的资格审核,都由医保部门负责;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后,生育津贴的发放也归医保局管。

来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为两大体系: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管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 医疗保障系统:管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从国家到地方,每个层级都有对应的行政部门——国家人社部、国家医保局,省级人社厅、医保厅,市、县级人社局、医保局,共同构成了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险行政网络。办理社保业务或咨询问题时,找对这两个系统的对应部门,就是找对了“主事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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