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有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七个有之”到底指的是什么?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语境里,“七个有之”是对党内政治生活中突出问题的深刻提炼,每一条都指向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侵蚀党的政治生态的具体行为,既是对歪风邪气的精准画像,也是党员干部必须警惕的“负面清单”。

第一个“有之”,是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选人用人时不以事业需要和干部德才为根本,而是偏袒亲信、身边人,对不依附自己的干部刻意排挤打压,把干部选拔变成培植私人势力的工具。

第二个“有之”,是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在党内结成以个人利益、私人关系为纽带的小圈子,成员间互相关照、利益交换,将江湖义气、帮派思维带入政治生活,严重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第三个“有之”,是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通过匿名信、网络发帖等方式捏造事实,恶意中伤他人,或传播未经核实的负面信息,制造混乱、破坏信任,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个“有之”,是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用不正当手段拉拢党员群众——比如许诺好处、决私人问题,甚至搞利益交换,把党内民主异化为获取支持的工具。

第五个“有之”,是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纪律,私下承诺给他人官职或晋升机会;或在自己、他人提拔时互相庆贺炫耀,将党内职务当作可交易、封赏的私产,践踏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第六个“有之”,是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表面拥护,实际拒不执行或变相抵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作主张、我行我素,破坏党的政令统一。

第七个“有之”,是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地方或部门领导干部权力过大,不听从中央指挥;或对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妄加评论、质疑,散布反对意见,损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七个有之”的每一条,都切中党内政治生活的痛点,既是对问题的精准把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靶向所在——它提醒着每一名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有、哪些红线不能碰,始终保持党内政治生活的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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