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的真实资料包含多方面关键记录,主要涉及地震参数、破坏范围、人员伤亡、救援行动及灾后重建等内容。
1976年7月28日3时42分,河北省唐山市发生7.8级强烈地震,震中位于东经118.2°、北纬39.6°,震源深度约12公里。地震持续约23秒,造成唐山市区90%以上的建筑倒塌,周边14个县市受到严重破坏,有感范围达14个省、市、自治区,总面积超过21万平方公里。
据官方统计,地震导致242769人死亡,16485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亿元人民币按当时币值。震后20分钟内,唐山市发生3.5级以上余震10次,其中5级以上2次,进一步加剧了灾情。开滦煤矿井下1万名工人被困,地面工业设施损毁严重,铁路、公路、电力、通讯系统全面中断。
震后1小时,中国人民放军开始集结救援,先后投入兵力14万人,动用飞机474架次运送救灾物资。震后72小时内,救援队伍从废墟中救出幸存者约1.6万人,转移伤员10万余人。医疗系统组织10万余名医护人员赶赴灾区,设立临时医疗点5000余个,有效了疫情扩散。
1976年8月4日,国务院成立唐山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灾后重建规划。至1986年,唐山市成重建投资65亿元,新建房屋1800万平方米,铺设道路500公里,恢复工业企业400余家,百万灾民全部迁入新居。地震遗留的地裂缝、喷砂冒水等地质现象,成为研究华北平原活动构造的重要依据。
这些记录通过政府档案、科研报告、幸存者口述及影像资料留存,共同构成了唐山大地震的整历史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