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优良作风是在什么时候提出的?

党的三大优良作风是在何时提出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党的三大优良作风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其提出与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理论成熟和实践探索紧密相连。这一重要理论的正式提出,发生在1945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党的七大在延安召开。毛泽东在大会上作《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在报告中明确指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中产生了新的工作作风,这主要的就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将这三大作风作为党的优良作风系统提出,标志着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三大优良作风的具体内容,构成了中国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其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反对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和忽视理论指导的经验主义,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发展真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客观规律。其二,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核心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其三,自我批评的作风,倡导党内同志勇于正视自身缺点和错误,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祛病强身,在思想交锋中统一认识、增进团结,确保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这三大作风的提出,不仅为抗日战争和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和组织保障,更成为党在执政后不断推进自我革命、保持生机活力的重要遵循,至今仍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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