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多少年?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多少年?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2017年党的十九大对党章进行修订,将基层党组织任期作出统一规范,明确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这一调整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基层党组织任期的明确规定,有利于保持领导班子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基层党组织能够有充足时间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同时,规范的任期制度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助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需党章规定,按期成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这一制度设计既体现了党的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也为基层党组织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作为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其任期规定与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委员会任期形成衔接,共同构成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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