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的宣判结果是什么?

江歌案的宣判结果到底是什么?

江歌案的最终结果,由两份跨越国界的法律判决共同构成——一份是日本刑事法庭对直接加害人的惩罚,一份是中国民事法庭对未尽保护义务者的追责。

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针对陈世峰故意杀人、恐吓一案作出判决:认定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致江歌死亡和恐吓罪向刘暖曦发送威胁信息,判处有期徒刑20年。法庭当庭的判决理由中,明确指出陈世峰的行为“有预谋性”——他携带匕首前往江歌租住的公寓,在明知江歌会开门的情况下,提前埋伏在楼梯间;作案时“手段极其残忍”,连续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导致江歌因颈总动脉破裂失血过多死亡。尽管陈世峰在庭审中辩称“自卫”,但法庭未采纳这一主张,同时认定其“自首情节不足以轻判”,最终作出20年的顶格量刑日本刑法中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期为死刑,但陈世峰未被判处死刑,因日本司法实践中对“预谋杀人”的死刑适用需满足“情节极其恶劣且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严格标准。

四年后,2022年1月10日,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江秋莲江歌母亲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江歌的好友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约70万元具体包括死亡赔偿金69.6万元、丧葬费3.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扣除刘暖曦此前已支付的20万元,实际需支付约70万元。法庭认定刘暖曦的行为“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她在明知陈世峰存在暴力倾向的情况下,未将陈世峰的威胁信息告知江歌;在陈世峰跟踪至公寓楼下时,未提醒江歌“不要开门”;甚至在江歌与陈世峰争执时,先一步进入房间并锁上房门,导致江歌法进入室内避险,最终被陈世峰杀害。法庭认为,刘暖曦的“不作为”与江歌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这两份判决,共同回答了“江歌案的结果是什么”——陈世峰因故意杀人被日本法庭判处20年监禁,刘暖曦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被中国法庭判决赔偿江秋莲70万元。前者是对暴力犯罪的刑事惩处,后者是对“见危不助”的民事追责,二者叠加,构成了江歌案的最终法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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