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所得税优惠政策,旨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根据政策规定,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在优惠力度上,政策明确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仅为2.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这一政策较以往大幅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负压力。
此外,政策延续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稳定性,允许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自主选择享受优惠,需备案,简化了申报流程。同时,对于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也可享受与小微企业同等的减半征收政策,进一步扩大了优惠范围。
这些政策通过分档设置优惠税率,精准覆盖不同规模的小微企业,既确保了政策的针对性,又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按阶梯式税负计算,相较于一般企业25%的法定税率,优惠力度显著,为企业留存了更多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发展扩大。
总体而言,2021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过降低税率、扩大范围、简化流程等方式,切实为小微企业减负,为市场经济入了强劲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