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局队合一执法体制?

到底什么是“局队合一”执法体制?

早上出门买早餐,看见巷口的早餐摊前站着穿制服的工作人员——以前这种情况,你可能会想“这是城管局的执法队吧?”但现在,他们的肩章上可能印着“XX区城市管理局”的样。问了问摊主才知道,“现在执法的就是局里的人,队和局合一块儿了。”这其实就是“局队合一”最直白的样子。

所谓“局队合一”,核心就在于把“管事儿的”和“执法的”拧成一股绳。以前,很多执法领域存在这样的情况:“局”是制定规则、发许可证的“指挥层”,比如市场监管局管着企业的营业执照审批;“队”是跑现场、查问题的“执行层”,比如市场监管执法大队管着查处假冒伪劣。两者分开的时候,常出现“政策说一套,执法做一套”的尴尬——比如局里刚批了某家店的餐饮许可证,执法队去检查时却发现不卫生标准,追问起来,局里说“不知道执法标准”,执法队说“不知道审批条件”,最后受累的是商家和消费者。

而“局队合一”就是把这两道“墙”拆了。比如原来的市场监管局和市场监管执法大队,现在变成“市场监管局加挂执法大队牌子”,执法队成了局里的一个内设机构或者直属单位,局长直接管执法队长,政策制定的时候就带着执法人员一起商量——“这个许可条件能不能落地?执法时能不能查得出来?”执行的时候,执法人员直接用局里定的规则,不用再“回头问”。就像你开饭店,以前办许可证找市场监管局,查卫生找执法队,现在只需要找市场监管局的“执法科”,他们既清楚你许可证上的,又能直接按规则检查,一步到位。

再比如城管,以前局里管“能不能摆摊”的规划,执法队管“有没有乱摆摊”的查处,遇到“规划里允许的路段,执法队却不让摆”的矛盾,局里说“没告诉执法队”,执法队说“没接到通知”。现在“局队合一”后,局里的规划科直接和执法队对接,规划允许摆摊的路段,执法队就去规范秩序;规划不允许的,执法队直接劝离,不用再“互相踢皮球”。

说到底,“局队合一”不是简单的“名合并”,而是把“管政策”和“管执行”的两只手变成一只手——以前局里是“大脑”,队里是“手脚”,现在“大脑”直接“手脚”,想什么就直接做什么,不用再通过“传话”。对老百姓来说,就是办事更快了:投诉噪音污染,直接找城管局的执法人员,他们既知道局里的“噪音管理标准”,又能直接去现场核查;对企业来说,就是规则更清了:办了许可证,执法人员来检查时,直接对照许可证上的条件,不用再释“我是按局里办的”。

所以,“局队合一”执法体制,其实就是让“管事儿的”和“执法的”不再分家,让政策从“纸上”直接走到“地上”,让执法从“被动”变成“主动”——说到底,就是让管理和执法更“顺手”,让老百姓和企业少跑点腿、少费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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