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历届行政长官名单有哪些?

澳门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都有谁?

澳门特别行政区自1999年12月20日成立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行政长官作为特区的首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截至2023年,澳门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共有三位。

第一任行政长官是何厚铧,他于1999年5月15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中当选,并于同年12月20日就职,任期至2004年12月19日。2004年9月,他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中连任,任期至2009年12月19日。任职期间,他推动澳门经济复苏和社会稳定,为特区的平稳过渡和初期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任行政长官是崔世安,2009年7月26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中当选,同年12月20日就职,任期至2014年12月19日。2014年8月31日,他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中连任,任期至2019年12月19日。他任内重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加强民生建设和区域合作,维护了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

第三任行政长官是贺一诚,2019年8月25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五任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中当选,同年12月20日就职,任期至2024年12月19日。作为澳门本地企业家和资深立法人士,他致力于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推动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促进经济复苏、加强科技创新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持续发力。

以上三位行政长官在不同历史阶段,依照基本法履行职责,带领澳门特区政府和市民共同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了澳门的稳定发展和长期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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