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残保金新政策公告主要内容是什么?

残保金2021年新政策公告读

2021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政策作出重要调整,旨在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征收机制,同时更精准地推动残疾人就业。

新政策的核心调整体现在征收标准的分档优化。根据公告,残保金征收不再实行单一比例,而是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分档设置。具体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应缴费额的50%征收;比例在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90%征收。这一梯度征收方式,既体现了政策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引导,也通过差异化缴费标准减轻了部分企业的压力。

针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这一政策延续并明确了对小微企业的精准帮扶,缓了小型企业的经营成本压力,为其发展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

在计费依据方面,新政策简化了计算方式。残保金缴费基数由原来的“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调整为“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比值”,且规定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这一调整避免了部分企业因工资水平较高而承担过高费用,使征收标准更趋合理。

政策适用范围保持稳定,明确残保金征收对象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同时,用人单位可通过安排残疾人就业、申请缓缴或减免等方式履行义务,对于因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此次政策调整聚焦“减免+优化”双路径,通过分档征收、小微企业免征、计费方式简化等举措,在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同时,切实降低了企业制度性成本。数据显示,政策实施后,全国范围内残保金缴纳额呈合理下降趋势,尤其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形成了有效支持,推动了企业与残疾人就业的双赢发展。

残保金政策的善,既是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的结合,进一步激发了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为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价值创造了更多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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