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及考核结果填写指南
在填写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时,需按时间顺序清晰呈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岗位及主要职责。首先明确任职时段,精确到年月,例如\"2020年9月-2023年7月 某某大学某某学院 辅导员\"。岗位职责描述应具体详实,突出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可从以下维度展开: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情况,如组织主题班会、形势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活动次数及覆盖人数;学生思想动态调研与疏导工作,包括建立谈心谈话记录、处理突发事件案例等;党团和班级建设成果,如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学风建设举措,如制定学风建设方案、帮扶学业困难学生等;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情况,如组织心理辅导活动、危机干预案例等。
考核结果填写需包含考核周期、考核等次及主要评价内容。考核周期应与工作经历时段对应,如\"2021-2022学年 年度考核\"。考核等次按实际评定结果填写,通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主要评价内容需概括工作成效,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年组织开展思政教育活动28场,覆盖学生800余人次;所带班级获校级\'优秀班集体\'称号;个人获评\'优秀辅导员\'称号\"。若有具体量化数据支撑更佳,如\"指导学生参与思政类竞赛获奖12项,其中省级以上奖项3项\"。
填写过程中需意逻辑连贯,突出思政教育特色,避免泛泛而谈。工作经历应体现思政教育方法创新,如\"探索\'线上+线下\'思政教育模式,开发系列主题微课15讲,累计播放量达5000余次\"。考核结果需与工作经历相互印证,形成整工作闭环,如\"因在民族学生思政教育中成效显著,考核等次为优秀\"。同时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涉及表彰奖励需明授予单位及时间,确保材料具有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