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中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规定》的发布,为新时代公务接待工作提供了明确遵循,旨在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公务接待工作更加规范、节俭、高效。
《规定》严格界定了公务接待的范围与标准,接待活动必须基于公务需要,坚决杜绝实质内容的接待。明确“先审批、后接待”,所有接待活动需按程序报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在接待标准方面,《规定》细化了用餐、住宿、交通等环节的具体,例如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烟酒,住宿应安排在定点场所并严格标准。
针对接待行为的规范化,《规定》提出“四严禁”: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严禁组织与公务关的参观、旅游等活动;严禁在接待中搞形式主义、铺张浪费;严禁将接待费用转嫁、摊派给下属单位或企业。同时,《规定》明确公务接待费用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一事一结”制度,杜绝公款违规消费。
在监督与问责机制上,《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记录接待对象、时间、地点、费用等信息,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各项落到实处。
《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扎紧了公务接待管理的制度笼子,对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为各级党政机关规范接待行为、树立良好形象提供了行动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