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的谈判过程经历了哪些关键环节?

香港回归的谈判过程

20世纪80年代,随着香港新界租期临近,中英两国启动关于香港前途问题的谈判。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拉开谈判序幕。中方明确提出:香港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方起初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试图延续对香港的管治,双方立场存在根本分歧。

谈判进入实质阶段后,中方提出“一国两制”构想,即在一个中国前提下,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1983年7月至1984年9月,两国进行多轮艰苦磋商,焦点集中在过渡期安排和回归后的管治方式。英方曾提出“以主权换治权”,英国在回归后继续参与香港管理,中方对此坚决反对,主权与治权不可分割。

1984年4月,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访华,双方就核心问题达成共识。中方同意在过渡期内通过中英联合小组进行合作,英方则接受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原则。同年9月26日,中英两国在北京草签《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定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

1984年12月19日,撒切尔夫人与中国领导人正式签署联合声明,标志着香港回归谈判圆满。这一过程展现了中国维护国家主权的坚定立场,也体现了双方通过和平协商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智慧。谈判的成功为香港平稳过渡奠定了基础,也为国际社会决类似问题提供了范例。整个谈判历程始终围绕国家主权这一核心,最终实现了“一国两制”构想的首次实践,确保了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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