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成立的企业,在财务核算与税务申报中,记载册资金的账簿印花税缴纳是重要环节。关于其适用税率,需结合2019年有效的税收政策具体确定。
根据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税率贴花,并在此基础上实行减半征收。这一政策在2019年延续执行,即资金账簿印花税的法定税率为万分之五,减免后实际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
这里的“资金账簿”,特指企业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总账账簿,计税依据为这两个会计科目的合计金额。需意的是,在册资本认缴制下,企业仅对实际收到的出资额计算缴纳印花税,未实际到位的认缴资金需计税。
2019年1月1日起,国家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因此,2019年新成立的企业若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记载册资金的账簿在享受万分之五税率减半即万分之二点五的基础上,可再按50%比例减征,实际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一点二五。
2019年新成立的企业,记载册资金的账簿印花税税率需根据纳税人类型确定:一般纳税人适用万分之二点五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万分之一点二五的税率,计税依据均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以实际收到的出资额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