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为何在《将进酒》中提及陈王
《将进酒》里“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一句,猝然抛出曹植的典故,不是偶然的用典,而是李白将自己的灵魂投射到千年前的知己身上。陈王即曹植,建安文学的旗帜,才高八斗,却因兄长曹丕的猜忌,一生仕途蹉跎。他笔下“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胸中却塞满“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的愤懑。这种“憎命达”的命运,恰与李白自己重合——二十五岁仗剑出蜀,一心想“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却在供奉翰林三年后,因“贵妃研墨,力士脱靴”的狂傲被逐,落得“赐金放还”的结局。当李白在东都洛阳的酒肆里痛饮,看着杯中晃动的月影,曹植的影子便从历史深处走来:同样的天才,同样的失意,同样在酒中寻找片刻的自由。
曹植爱酒,更懂酒里的乾坤。他在《名都篇》里写“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那“斗酒十千”的豪奢,不是单纯的享乐,是对压抑现实的反拨——既然政治上不能施展抱负,便在宴饮中张扬生命的痛快。李白写《将进酒》时,正处于“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的困局,他需要一个精神坐标来安放自己的狂傲与哀愁。曹植的“恣欢谑”不是荒唐,是灵魂的舒展,恰是李白此刻想说的话:与其在官场摧眉折腰,不如学陈王,让美酒洗去胸中块垒,让醉态成为对抗俗世的铠甲。
更深处,是李白对曹植文采的惺惺相惜。唐代文人推崇建安风骨,曹植更是“建安之杰”,其诗歌的豪情与深情,与李白的浪漫主义气息一脉相承。李白写“天生我材必有用”,底气里藏着对自己才华的绝对自信,这种自信,他在曹植身上看到了镜像——曹植的《白马篇》有“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壮志,李白的诗里亦有“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的侠气。当李白写下“陈王昔时宴平乐”,既是在说曹植,也是在说自己:我们都是被时代辜负的天才,却要用笔墨与酒气,在历史上刻下不灭的姓名。
所以,陈王不是一个冰冷的典故,而是李白的化身,是他在失意中找到的精神盟友。酒过三巡,醉眼朦胧间,李白或许觉得自己就是曹植,正于平乐观前,让“斗酒十千”的酣畅,击穿千年的时空,将怀才不遇的愁,酿成一坛名为“不朽”的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