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述责述廉重点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述责述廉的重点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制度形式明确述责述廉的重点,为强化党内监督、压实领导干部责任提供了根本遵循。述责述廉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其重点聚焦于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的核心环节,体现了管党治党“严”的主基调。

述责述廉的首要重点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否将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直接关系党组织建设质量。条例述责述廉必须报告在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落实“一岗双责”等方面的具体举措,看是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是否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是否存在责任虚化、传导不力等问题。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述责述廉的核心内容。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述责述廉必须重点报告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的实际行动,看是否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存在搞变通、打折扣甚至自行其是的行为,确保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不偏。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是述责述廉的关键抓手。领导干部是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是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这些内容直接反映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担当作为,是衡量履职成效的重要标尺。

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是述责述廉的基本。领导干部必须报告遵守廉洁纪律、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包括是否严格约束自己及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等问题。这既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品德的检验,也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必然。

述责述廉通过明确上述重点,将“责”与“廉”有机统一,既倒逼领导干部守责、担责、尽责,又促使其知廉、守廉、促廉,为健全党内监督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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