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短篇小说里的“合法兽性”是什么意思?

中短篇小说里的“合法兽性”,是生命最本真的“生存签证”

读《红高粱》时,总记得余占鳌扛着九儿钻进高粱地的那幕。风卷着红穗子扑过来,他的手掌像老树皮蹭着九儿的后颈,没有花前月下,没有父母之命,就只是两个身体撞在一起——像野地里的兽,像烧起来的火。有人说这是“野蛮”,可九儿后来摸着余占鳌背上的刀疤笑:“比我爹卖我的那锭银子实在。”

这就是中短篇小说里常写的“合法兽性”——不是法律条文中的“允许”,是生命本能里的“该当如此”。当礼教的绳子勒得人喘不过气,当侵略者的刺刀戳破文明的遮羞布,那些藏在西装裤、旗袍裙底下的原始冲动,突然就成了最锋利的武器。

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里写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他蹲在医院走廊里,看着针头扎进胳膊,血顺着管子流进玻璃瓶,心里想的不是“违法”,是“这血能换三斤猪肉,能给许玉兰买件新衬衫”。他的心跳得像擂鼓,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终于抓住了点什么——比工厂的考勤表实在,比邻居的闲言碎语热乎。这时候的“卖血”不是“堕落”,是一个男人为了家的“兽性”:像狼叼回猎物,像鸟衔来树枝,没什么道理可讲,就是“我得让我的崽子活下去”。

阿城的《棋王》更妙。王一生蹲在火车站的台阶上,捧着饭盒扒拉米饭,米粒沾在下巴上,眼睛却盯着手里的棋谱。有人笑他“馋”,他说:“饿过肚子的人,知道饭比什么都金贵。”他对“吃”的执着,像动物对巢穴的依赖——不是贪婪,是刻在骨头上的“生存记忆”。后来他跟九个高手下盲棋,赢了之后倒在地上,嘴里还念叨着“我饿了”。这时候的“饿”哪里是“没出息”?是棋道之外的“人味”,是“我先得活着,才能谈道”的清醒。

张爱玲写《倾城之恋》,白流苏跟着范柳原去香港。范柳原在海滩上抱她,说“我喜欢你的鼻子”,她没有推拒——不是放荡,是终于敢承认“我想要一个男人的温度”。战争炸掉了浅水湾的别墅,炸掉了上海的流言,炸掉了所有“应该怎样”的规训,她靠在范柳原怀里,听着远处的炮声,突然明白:那些藏在旗袍盘扣里的“兽性”,原来才是爱情最真实的模样——不是“门当户对”的算计,是“我想和你一起活着”的本能。

读者常说“没看懂”,其实是把“合法”想成了“规矩”。可中短篇小说里的“合法兽性”,从来不是给本能套上文明的枷锁,而是把文明的遮布掀开,让你看见:人本来就是兽,是带着体温、带着欲望、带着求生欲的兽。当这些欲望不是用来伤害别人,而是用来保护自己、保护爱的人,当这些本能不是用来沉沦,而是用来对抗荒诞的世界,它就有了“合法性”——不是法律的允许,是生命本身的“签证”。

就像《红高粱》,九儿躺在高粱地里,看着余占鳌举着大刀冲向日军。血溅在红高粱上,风里飘着酒的香气。她笑着闭上眼,心里想的不是“我是烈女”,是“我跟着这个男人,没白活”。这时候的“兽性”,哪里是“野蛮”?是比“三从四德”更金贵的“活过”——像高粱那样,不管风怎么吹,雨怎么打,都要往上长,往上长,直到红成一片火。

中短篇小说里的“合法兽性”,从来不是教你做个“野蛮人”,是教你学会看清楚:那些被文明驯化得温温顺顺的“人”,有时候才是最可怜的——他们忘了自己本来是能跑、能跳、能爱的兽,忘了生命最本真的力量,其实藏在那些“不怎么体面”的本能里。

就像余占鳌说的:“高粱地里的风,比戏台上的曲子带劲。”因为风里有土味,有汗味,有血的味道——那是活着的味道,是“合法兽性”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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