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共有多少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我国有多少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是关于我国行政区划的基础常识。依据现行行政区划体系,我国的省级行政区中,省共有23个,自治区共有5个,直辖市共有4个,三者合计32个;若包含2个特别行政区,则省级行政区总数为34个。

具体来看,23个省依次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这些省作为我国最主要的省级行政单位,分布于全国各地,承载着区域发展与治理的核心职能。

5个自治区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体现,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每个自治区对应特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域,依法享有民族自治权利,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4个直辖市均为中央直接管辖的省级城市,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其中,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上海是经济中心,天津是北方重要的港口城市,重庆是西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它们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关键作用。

我国的行政区划设置,既考虑了历史传承、地理环境,也兼顾了民族分布与区域发展需求,形成了当前清晰的省级行政区体系。这些行政区共同构成了我国地方治理的基本框架,支撑着国家各项事业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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