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梅协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何梅协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935年,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以中国方面违反《塘沽协定》为由,向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理。经过多次交涉,何应钦最终于7月6日正式复函梅津美治郎,接受日方全部,形成了事实上的《何梅协定》。该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罢免相关官员。根据日方,国民政府需罢免河北省主席于学忠、民政厅长王树常等对日“不友好”的官员,且不得再任用此类人员担任河北省要职。

二是撤出中国军队。中国军队需从河北省撤出中央军、东北军及宪兵第三团,将河北的军事权让渡给日方,导致中国在华北的军事力量被大幅削弱。

三是取消相关机构。国民政府需取消河北省内的国民党党部,以及平津两市的国民党党部,并散一切反日团体和组织,禁止任何抗日活动。

四是经济与交通。日方中方给予日本在华北的经济、交通等领域的特权,包括允许日方参与华北铁路、矿山等资源的开发,进一步强化对华北的渗透。

《何梅协定》是日本以武力胁迫中国签订的不平等协定,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与领土整,为日本进一步侵略华北打开了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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