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内涵?

如何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这十二方针,深刻揭示了为民服务的根本立场和实践路径,三者辩证统一,共同构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坐标系。

情为民所系是思想根基。这里的\"情\"并非简单的情感流露,而是植根于对人民群众的赤子之心。从\"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传统吏治智慧,到新时代\"我将我,不负人民\"的使命担当,这种情感始终是干部群体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的精神纽带。当党员干部能真正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头,将心比心体会百姓疾苦,行政行为才能避免官僚主义的偏差,政策制定才能找到精准的民生坐标。

利为民所谋是实践归宿。\"利\"的范畴既包括柴米油盐的物质需求,也涵盖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从脱贫攻坚战中\"一个都不能少\"的庄严承诺,到疫情防控中\"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决策选择,都是\"谋利\"的生动脚。这种谋划不是短期的政绩工程,而是着眼于群众的长远利益,既要决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更要构建可持续的民生保障体系,让发展成果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

权为民所用是行为准则。权力本质上是人民赋予的公共资源,只能用于公共服务。在数政府建设的今天,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已从理念变为实践。论是行政审批流程的简化,还是执法方式的温度化,都体现着权力属性的归位——当权力不再与民争利,而是成为为民赋能的工具,政府与群众之间就能建立起良性互动的信任关系。

这三者相互支撑,情是动力源,利是指南针,权是工具箱。只有始终以百姓心为心,把群众期盼作为奋斗目标,才能在复杂的治理实践中找准方向;只有把权力用在为民忧、为民造福上,情感才不会沦为空洞的口号;只有将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导向,权力运行才能获得最坚实的合法性基础。这种治理哲学的实践,正在不断书写着新时代的鱼水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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