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夏日的风卷着栀子花香掠过街角,我总想起十七岁那个把校服袖子卷到胳膊肘的自己。那时我们管自己叫“街溜子”,其实不过是一群用破洞牛仔裤和桀骜眼神对抗聊的少年。若要为那段日子选一首主题曲,它得有老旧收音机的沙哑质感,混着便利店冰镇可乐的气泡声,还要有街头篮球场的水泥味。
我想象它的前奏该是一把走调的吉他,像我们故意踩碎啤酒瓶的声响,带着点满不在乎的嚣张。主唱的嗓音不能太干净,最好有点烟嗓,唱词里要夹着几句脏话,却又藏着对世界笨拙的温柔。比如唱到“姑娘别害怕,我只是想借个火”,尾音要故意拖得很长,带着戏谑的口哨声,让路过的女生嗔怪地别过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回头看。
那首歌该在午夜的天台响起。我们蹲在水箱上分食一包皱巴巴的中南海,远处的霓虹灯把影子拉得忽长忽短。当唱到“明天的事明天再说”时,有人把空酒瓶扔向天空,瓶身划过月亮的瞬间,旋律突然变得清亮,像突然擦亮的火柴,照亮每个人脸上未脱的稚气。
它得有一段失控的间奏,像我们骑着改装摩托车冲过隧道,引擎轰鸣盖过所有叮嘱。风灌进敞开的衬衫,后座女孩的长发扫过我的脖颈,歌里的鼓点和心跳重叠,分不清是青春在冲撞,还是世界在后退。副歌部分要大合唱,跑调也没关系,重要的是把所有的荷尔蒙都喊进风里,让路过的晚归人以为遇到了一群快乐的疯子。
或许它早就被淹没在数字音乐的洪流里,像我们褪色的合影。但当某个加班的深夜,耳机里突然跳出相似的和弦,我还是会瞬间回到那个蝉鸣聒噪的夏天——我穿着沾满油渍的白T恤,对着镜子练习痞气的笑,以为只要把裤链拉到肚脐下三指,就能成为世界的主宰。
那首歌不用悲伤,也不必深刻。它只要带着点阳光晒过的汗味,混着廉价古龙水的气息,在多年后某个恍惚的瞬间突然响起,让我想起自己曾是个眼神明亮、不知天高地厚的“帅气流氓”,曾用最笨拙的方式,爱过这个复杂的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