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决定对党员实行纪律处分的程序
党支部对党员实行纪律处分,必须规定程序,确保处分过程规范、公正。
首先,进行初步核实。党支部在接到党员违纪线索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对违纪事实进行初步了和核实。通过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确认违纪行为是否存在及严重程度,为后续处理奠定基础。
其次,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经初步核实,认为党员存在违纪事实且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党支部需向上级党委纪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违纪事实、初步处理意见及依据,经上级同意后启动正式处分程序。
第三,立案审查与调查。党支部成立调查组,对违纪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调查过程中需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形成整的调查材料。调查后,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分。
第四,听取本人和申辩。党支部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应通知违纪党员本人到会,听取其对违纪事实的说明和申辩。对党员提出的合理意见,应予以采纳;对于不合理的意见,需在处分决定中说明理由。
第五,支部委员会讨论。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调查结果和党员本人的意见,对照党章党规等规定,集体讨论并提出处分意见。讨论时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形成决议。
第六,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对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由党支部直接作出决定后报上级党委备案;对拟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支部委员会需将处分意见报请上级党委审批。
第七,作出处分决定并宣布执行。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后,党支部以书面形式作出处分决定,并向受处分党员本人宣布,同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处分决定需明确违纪事实、处分种类、依据及申诉权利等内容。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及时将相关材料存入党员档案。
整个程序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进行,确保纪律处分工作依规依纪、实事求是,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