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需落实党员什么权?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保障落实党员民主权利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主体地位的尊重程度、民主权利的落实状况,直接关系党的生机活力。必须以制度为保障、以实践为路径,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落到实处,让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真正成为主体。

知情权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基础。只有让党员全面了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才能确保党员在思想上认同、行动上追随。应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开党内事务,做到重大事项让党员先知、重要工作让党员知情,消除信息不对称,让党员在明辨方向中增强主人翁意识。

参与权是党员主体地位的直接体现。党内事务不是少数人的“独角戏”,而是全体党员的“大合唱”。要拓宽党员参与渠道,在政策制定、工作推进、问题决等环节广泛听取党员意见,鼓励党员通过调研、提案、建言等方式参与党内治理。通过落实党员在党内讨论、决策中的参与权,让党的事业始终汇聚众智、凝聚众力。

选举权是党员表达意志的重要途径。党内选举是党内民主的核心制度,必须保障党员按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严格选举程序,规范选举过程,杜绝拉票贿选、暗箱操作等行为,让党员的选票真正反映意愿,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骨干力量,夯实党的组织基础。

监督权是党员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党员是党内监督的主体,只有让党员敢监督、能监督、善监督,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要善党内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保护党员监督热情,对党员提出的批评、和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党内监督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行动。从健全制度到细化流程,从营造氛围到激励担当,唯有把党员民主权利落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才能让党的肌体细胞充满活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入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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