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怎样办理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的办理需遵循规范流程,涉及备案、申请、检验、出证等关键环节。以下是具体办理步骤: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先成备案。企业向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备案申请,提交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生产场所平面图、工艺流程图、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检验检疫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的予以备案,备案信息录入国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货物出口前,企业需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需提供出口食品报检单、合同、发票、装箱单、信用证等贸易单证,以及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若出口至特定国家或地区,还需输入国的特殊,如提供的检测报告或认证文件。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根据相关标准和输入国实施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指标检测、微生物检测等,必要时进行抽样送检。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原料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产品出口。

经检验合格的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或相关检验证书,允许出口。检验不合格的,企业需进行整改,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口;如法整改,不予放行。出口食品在运输过程中需卫生,运输工具、包装容器等需经检验检疫机构检查合格。

出口食品的标签、标识需输入国的规定,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使用规范的外文标。检验检疫机构对标签的合规性进行审核,确保进口国。

企业需建立善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记录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检验检测、出口等环节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至少2年,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同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需国家标准和输入国执行,企业需提前了相关规定,确保流程规范、材料齐全,保障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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