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时,需根据补贴用途及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稳岗补贴属于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为稳定岗位而发生的相关支出,其会计分录需结合补贴对应的支出是否已发生,分情况处理。一、收到补贴时,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支出
若稳岗补贴用于补偿企业已实际支付的失业保险费、职工培训支出等,则收到补贴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分录示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二、收到补贴时,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支出
若稳岗补贴对应的支出尚未发生如计划用于未来的职工培训、社保缴费等,则需先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待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再转入当期损益。1. 收到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2. 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
按支出金额,将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三、补贴直接用于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部分企业会选择将稳岗补贴直接冲减对应的成本费用如失业保险费支出,此时需按冲减后的净额核算费用。 分录示例 假设企业当期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10000元,收到稳岗补贴3000元: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收到补贴时,冲减费用: 借:银行存款3000 贷:管理费用/成本费用类科目3000
需意,论采用何种处理方式,均需在“其他收益”或相关成本费用科目中清晰核算稳岗补贴,并在财务报表附中披露补贴的性质及金额。企业应根据实际业务场景,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选择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