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还在用“拨号上网”的年代,电脑屏幕总闪着“正在连接”的嗡鸣。放学后背着书包冲进网吧,开机第一件事不是登QQ,而是打开浏览器,输入薯片包装袋上印着的网址。屏幕上跳出的小游戏界面,主角是顶着燕姿同款短发的卡通小人,任务是在薯片工厂里收集散落的“音符碎片”,避开跑来跑去的“芥末怪兽”。 键盘敲得噼啪响,眼睛盯着屏幕不敢眨,生怕错过一个碎片——因为攒够碎片,就能兑换海报、签名照,甚至是“和燕姿一起录歌”的虚拟奖励。
课间十分钟是交换卡片的“黑市”。前桌的男生总炫耀他抽到的“限定款燕姿吉他卡”,后座的女生把收集册翻得卷了边,上面贴满歪歪扭扭的贴纸:“我差最后一张‘草莓味薯片卡’就能过关了!”有人为了集齐一套卡片,连吃一周番茄味薯片吃到发腻;有人把薯片分给全班,只为换一张别人重复的卡片。那种为了一个虚拟道具,和伙伴们一起“组队作战”的热情,比任何电子游戏都鲜活。
后来我们长大了,手机里塞满了动辄几个G的3A大作,薯片也出了更多口味,但再也没见过包装袋里的小卡片。偶尔路过小卖部,看到印着流量明星的薯片,会突然想起那个夏天:电脑屏幕上跳动的卡通小人,薯片渣掉在键盘上的声音,还有同桌趴在课桌上,指着收集册说“你看,我通关了”时眼里的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