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因时代发展与治理需求,8个省份被撤销或合并,仅存于历史记忆中。西康省(1939年设,1955年并入四川、西藏)、热河省(1928年设,1955年划归河北、辽宁、内蒙古)、察哈尔省(1928年设,1952年并入河北、山西、内蒙古)、绥远省(1928年设,1954年并入内蒙古),曾分别承担边疆稳定、战略防御、边防融合及民族区域自治推进职能;辽东、辽西省(1949年设,1954年合并为辽宁)、松江省(1949年设,1954年并入黑龙江)适应了东北工业化建设;平原省(1949年设,1952年并入河南、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