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一女生遭5人轮流掌掴殴打,教育局回应引争议?

清远校园暴力事件:未成年保护不能止于"批评教育" 清远某中学女生遭5人轮流掌掴的视频在网络传播,视频中施暴者多次扇打受害者耳光,受害者助哭泣的画面引发公众愤怒。事件曝光后,当地教育局回应称已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家长加强管教。这一回应却引发舆论争议,网民质疑"批评教育"是否足以震慑校园暴力,未成年保护是否沦为"罚酒三杯"式的形式主义。 视频中清晰可见的暴力细节令人心惊:5名女生将受害者围堵在厕所角落,连续掌掴数十次,甚至拍摄视频传播。这种有预谋、有组织的暴力行为,绝非简单的"孩子间打闹"。然而教育局的处理结果却停留在"批评教育"层面,既未提及施暴者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也未说明对受害者的心理干预措施,这种"轻拿轻放"的态度让公众对未成年保护的力度产生质疑。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但现实中,部分基层教育部门往往以"保护未成年人"为由,对施暴者采取纵容态度,将"批评教育"异化为逃避责任的挡箭牌。这种做法不仅法让施暴者认识错误,反而可能助长其嚣张气焰,让受害者陷入二次伤害。

值得意的是,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施暴者低龄化、暴力手段升级已成趋势。此前多地曝光的校园欺凌案件中,"批评教育"后的再犯率居高不下,印证了惩戒机制缺失的弊端。法律界人士指出,对已满12周岁的施暴者,若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应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送入专门矫治教育机构,不能用"未成年"标签掩盖法律责任

校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场所,教育部门的首要职责是保障学生安全。清远事件中,教育局的回应暴露了未成年保护执行中的"宽松化"倾向——过度对施暴者的保护,却忽视了对受害者权利的维护,这种失衡本质上是对校园暴力的纵容。要真正落实未成年保护,必须打破"批评教育万能论",建立"惩戒+教育+心理干预"的综合处理机制,让法律长出牙齿,让施暴者付出代价,让校园回归安全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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