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于2023年12月在苹果官方直营店购买了一台iPhone 15 Pro Max,花费9999元。使用仅2个月后,手机频繁出现“信号死机”问题,尤其在通话或使用移动数据时,屏幕会突然黑屏,需强制重启才能恢复。他多次联系苹果售后,对方经检测后答复“硬件异常,可能是系统兼容性问题”,升级系统或恢复出厂设置。然而,经过3次系统升级和2次恢复出厂设置,故障仍未决。
今年3月,李先生苹果更换新机或全额退款,遭对方拒绝。苹果售后称“检测结果显示设备出厂标准,法满足退换”,仅同意提供“付费维修服务”,需支付2000元更换主板。李先生认为,手机在保质期内出现严重功能故障,品牌方理应承担售后责任,其拒绝退换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为维护自身权益,李先生向法院提交了购买凭证、售后沟通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据。第三方机构检测显示,手机主板存在芯片焊接瑕疵,属于生产质量问题,并非系统或使用不当导致。李先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苹果公司存在“明知产品存在缺陷却隐瞒信息”的欺诈行为,按照商品价款的3倍赔偿即29997元,并索赔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合计索赔10万元。同时,他苹果公司在官方网站首页发布公开道歉声明,说明事件经过并承诺改进品控及售后流程。
截至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尚未确定开庭时间。苹果公司官方暂未就此次诉讼作出公开回应,其客服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会关个案进展,按流程处理”。
这起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苹果产品因续航缩水、屏幕失灵、售后推诿等问题引发的维权纠纷屡见不鲜。此次诉讼的结果,或将成为消费者与品牌方权益博弈的又一重要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