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早在2017年就明确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2021年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更是任何虚拟货币相关的炒作交易、兑换等行为均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坚决依法取缔。雷达币以“去中心化”“高收益”为噱头,实质是借助网络平台进行传销式炒作,其所谓的“价值”全依赖于新投资者入场接盘,本质上是击鼓传花的庞氏骗局。
“一夜之间消失”的背后,是监管部门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持续打击。此类平台往往通过境外服务器、层层包装逃避监管,但随着我国金融监管技术升级和跨部门协同治理加强,任何游离于法律之外的金融投机活动都将所遁形。雷达币的“下线”并非偶然,而是市场规律与法律利剑共同作用的结果:当骗局法持续、资金链断裂时,平台运营者卷款跑路或被依法查处,最终导致底层投资者血本归。
必须明确的是,对雷达币等非法虚拟货币的清理,不是“是否需要下线”的选择题,而是维护金融稳定、保护公众财产安全的必答题。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只有坚决遏制此类非法活动,才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保障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历史已经多次证明,任何试图挑战法律红线、以“创新”名义行诈骗之实的金融乱象,最终都将被依法整治。雷达币的结局再次警示: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异于与虎谋皮,唯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才能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