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介入。经查,被阻挠人员持有《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返家条件,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而曾某等人的行为,不仅违背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原则,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带头组织阻挠的曾某、张某二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规定,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参与起哄、推搡的3名业主,给予警告并罚款200元。同时,属地住建部门对涉事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立即整改,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人员管理,并扣除该物业年度信用评分10分。
此外,社区居委会已组织涉事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政策学习,其公开向被阻挠住户道歉。当地警方表示,疫情防控需依法依规,任何以“防疫”名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