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审、三审、终审都是怎么回事?

一审、二审、三审、终审都是怎么回事

在司法程序中,案件的审理需遵循一定的审级规则,一审、二审、三审与终审共同构成了纠纷决的层级体系。这些程序各有定位,共同保障司法公正与当事人权利。

一审:案件的首次审理

一审是法院对案件的初次审理,是诉讼程序的起点。论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案件,当事人提起诉讼后,由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基层法院或中级法院,依案件性质而定受理并开庭审理。一审的核心任务是查清案件事实:当事人提交证据、理由,法院通过庭审调查、质证、辩论等环节,依据法律对事实作出认定,并据此作出判决。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若对结果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上诉审与权利救济

二审又称上诉审,是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时启动的救济程序。上诉需在一审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民事、行政案件或10日内刑事案件提出,由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如中级法院或高级法院审理。与一审侧重事实认定不同,二审的重点是审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理范围通常围绕上诉请求展开,法院可通过书面审理或开庭审理,最终作出三种结果: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或认定一审程序错误、事实不清时裁定发回重审。

三审:特殊的纠错程序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常规案件经一审、二审后即告终结,并不存在普遍适用的“三审”程序。但实践中,“三审”常被用来指代“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这是针对已生效裁判的特殊纠错机制。再审并非案件的必经程序,需满足严格条件:如当事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原裁判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法等情形,可向法院申请再审;检察院也可通过抗诉启动再审;法院自身发现错误也可主动再审。再审的目的是纠正生效裁判中的严重错误,但它并非独立审级,而是对终审结果的补救。

终审:程序的终局性

终审即“最终审理”,指具有终局法律效力的判决。在我国两审终审制下,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即使启动再审,再审期间不停止原终审判决的执行,且再审结果仍可能维持原判。终审的核心意义在于“程序终局性”,它通过明确纠纷决的终点,避免案件陷入休止的审理,保障司法效率与法律关系的稳定。

一审奠基事实,二审保障救济,三审再审弥补疏漏,终审界定终局——这四个环节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尊重事实、纠正错误、维护终局”的司法逻辑,既为当事人提供权利救济途径,也确保司法裁判的确定性与权威性。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