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访先进单位”:一个充满讽刺的“荣誉”到底是什么?
“截访先进单位”不是什么光彩的头衔,而是某些地方治理逻辑错位下诞生的荒诞称号——它指的是那些在“拦截上访群众”这件事上“表现突出”的单位,被当地以“先进”名义表彰。这种“先进”不仅不代表治理能力强,反而暴露了民生诉求被压制、法治原则被漠视的痛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先进单位”?首先源于对“稳定”的错误认知。一些地方把群众上访视作“麻烦”和“不稳定因素”,而非决问题的信号。他们以为堵住上访的路,就能换来表面的太平,于是将截访成效纳入评优标准,让“截访有功”成了“先进”的依据。这种认知把“压制诉求”等同于“维护稳定”,全颠倒了治理的初衷——真正的稳定,从来不是捂住嘴,而是开结。
其次,考核机制的陷阱推波助澜。部分基层考核中,“上访数量”是硬指标,甚至实行“一票否决”。为了应付考核,基层单位不得不采取极端手段:派人蹲守、拦截、限制人身自由……只要上访数降下来,就能拿到“先进”。这种考核导向让基层陷入“为截访而截访”的怪圈,把精力花在堵渠道上,而非决民众的实际困难。
更关键的是,它本质是治理懒政的体现。截访是最简单粗暴的方式,不用花心思调研问题、不用协调资源决矛盾,只要把人拦下来就行。“先进单位”的称号,不过是给这种懒政披上了“积极作为”的外衣。可这种“先进”背后,是民众诉求被积压、矛盾被激化,最终只会让小问题变成大隐患,表面稳定变成深层动荡。
说到底,“截访先进单位”是个讽刺性的符号,它不是治理的成果,而是民生与法治的痛点。真正的先进单位,应该是那些愿意倾听群众声音、主动化矛盾、畅通诉求渠道的单位——毕竟,决问题比堵住问题,才是更明智的“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