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是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一以贯之的战略方针,其深层逻辑在于腐败问题的全局性与危害的渗透性——论权力大小,只要偏离了为民服务的宗旨,都会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损害群众根本利益。

“老虎”之害,在于其位高权重、影响恶劣。这类腐败分子往往掌握重要权力资源,一旦失守底线,便可能利用职权干预政治、经济、司法等多个领域,形成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破坏政策执行的公正性,更会动摇公众对权力运行的信任,消党的权威。从周永康、孙政才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看出,“老虎”不除,腐败的“毒瘤”就会在关键领域扩散,污染政治生态,阻碍改革发展。打“老虎”,正是以雷霆手段破除“刑不上大夫”的幻想,彰显党内没有特殊党员、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坚定立场。

“苍蝇”之弊,在于其贴近群众、直接侵民。基层“微腐败”看似金额不大、职级不高,却牵动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克扣扶贫款、侵占集体资产、吃拿卡要……这些行为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的是老百姓的“钱袋子”“获得感”,啃食的是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群众对腐败的感知,往往始于“苍蝇”的侵扰;对党的信任,也常常因身边的“蝇贪”而受损。如果放任“苍蝇”嗡嗡乱飞,即便打掉了“老虎”,群众的怨气也难以消,反腐败的成效就法真正抵达基层。打“苍蝇”,正是从细微处着手,决群众“急难愁盼”,让反腐红利直抵百姓心间。

“老虎”与“苍蝇”并非孤立存在,二者往往相互勾连、互为依存。一些“老虎”的形成,源于基层权力长期失序;一些“苍蝇”的猖獗,背后常有关联“老虎”的庇护。若只打“老虎”不打“苍蝇”,基层腐败的土壤依旧存在,“老虎”的滋生便有了温床;若只打“苍蝇”不打“老虎”,高层腐败的示范效应会让“苍蝇”变本加厉,形成“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治理困境。唯有“老虎”“苍蝇”一起打,才能形成上下联动的反腐合力:既通过查处高层腐败震慑全局,又通过整治基层微腐败赢得民心,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立体防线。

反腐败斗争的本质,是维护权力的人民属性。“老虎”动摇根基,“苍蝇”侵蚀枝叶,二者共同威胁着党的执政生命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正是以全面治理的思维破腐败难题——既拔除深层“病灶”,又清理表层“病毒”,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民心在清正中凝聚。这一方针,既是反腐败斗争的战术选择,更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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