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社区工作者是什么编制?

专职社区工作者是什么编制?

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窗口前、在小区垃圾分类的宣传点、在调邻里纠纷的客厅里,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最贴近居民的“身边人”。但他们的身份,既不是握着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也不是带着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人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编制性质,可概括为“行政编、事业编,实行规范化管理的社区专职队伍”。

从身份归属看,专职社区工作者的管理主体是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他们通常通过公开招聘进入岗位,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以“合同制”确立雇佣关系。不少地方采用“员额制”核定岗位:根据社区人口规模、服务需求等因素,给每个社区划定专职工作者的数量上限,人员动态调整但不纳入编制序列。比如某直辖市规定,3000户以下社区配备5-7名专职工作者,3000户以上每增加1000户增配1人,这些岗位均编制,由街道统筹使用。

从待遇保障看,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由财政资金列支,但遵循“岗位绩效工资制”,而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体系。其收入一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的倍数确定——比如有的省份明确,专职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这种保障方式,是“编制但有稳定收入”的体现。

从职业发展看,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晋升依赖“岗位等级”而非“编制级别”。通过年度考核,他们可以从“初级岗”晋升到“中级岗”“高级岗”,对应提高薪酬待遇;也可以通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定向招考转编,但这是个人身份的转换,而非岗位本身自带编制。换句话说,“编制”不是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属性”,而是他们可能通过努力获得的“身份选项”。

澄清一个常见误区:有人将社区工作者与“事业编”画等号,实则不然。社区工作者的“专职”,是指“全脱产从事社区服务”,而非“有编制的正式职工”。他们是社区治理的“骨干力量”,却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序列——这是专职社区工作者最核心的身份特征。

简言之,专职社区工作者没有行政编制,没有事业编制,是由街道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员额或岗位管理的社区专职工作队伍。他们的价值,在于用专业服务连接政府与居民,在“编制”的岗位上,撑起了社区治理的“大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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