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虚假宣传被中消协点名,涉及哪些具体问题?
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在相关通报中点名新东方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引发社会关。具体来看,其涉及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虚构教师资质。部分宣传中,新东方称授课教师为“985/211名校毕业”“高考状元”“多年命题经验”,但经核实,部分教师实际学历、履历与宣传严重不符,存在伪造教育背景、夸大教学经验的情况。例如,有教师被宣传为“某省高考数学状元”,实际仅为普通院校毕业生;部分“资深教研专家”实为刚入职不久的新教师,并宣传中的教研成果。
其二,夸大培训效果。通过“提分保证”“保过承诺”等话术吸引消费者,如宣称“30天提分100+”“签约保过重点高中/大学”,但未明确提分条件、保过标准,且法提供实际数据支撑。部分课程宣传“押题命中率90%”,实际押中题目与考试内容关联度极低,甚至存在事后修改宣传数据的情况。
其三,虚假优惠营销。利用“限时折扣”“感恩大促”等名义吸引报名,如宣称“原价9800元课程,活动价4900元”,但“原价”实际为虚构的虚高价格,日常售价本就低于宣传原价;部分“赠品活动”承诺赠送学习资料、一对一辅导,实际兑现时以“材料缺货”“名额已满”为由拒绝,或提供质量低劣的替代品。
其四,隐瞒关键信息。在课程销售时,对退费规则、课程有效期、上课形式等重要信息刻意隐瞒或模糊处理。例如,宣传“随时退课”,实际退课时扣除高额手续费,甚至消费者承担已上课时的“全额费用”;部分线上课程宣传“永久有效”,但协议中暗藏“有效期2年”条款,消费者购课后才发现权益受损。
其五,名师包装不实。通过“明星教师”“金牌讲师”等标签进行宣传,部分教师形象通过过度修图、虚构教学案例打造“人设”。例如,某教师被宣传为“带出多名清北学子”,实际其教授班级一人考入清北;部分所谓“央视特邀教育专家”,仅是参与过地方教育类节目的录制,并非权威专家。
这些问题触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也反映出部分教育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