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历届行政长官都有谁?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根据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由选举产生并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第一任行政长官是董建华,任期自1997年7月1日至2005年3月。作为香港回归后的首任行政长官,他带领香港走过回归初期的过渡阶段,致力于落实“一国两制”,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

2005年3月,董建华辞去行政长官职务。按照基本法规定,由政务司司长曾荫权署理行政长官职务。同年3月至9月,曾荫权作为补选候选人当选为第二任行政长官,并于2007年成功连任,任期至2012年6月。在任期间,他推动经济发展,加强与内地的合作,维护香港的法治和社会秩序。

2012年7月,梁振英就任第四任行政长官,任期至2017年6月。他在任内着力推动香港的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加强与内地的交流合作,促进香港与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发展。

2017年7月,林郑月娥当选为第五任行政长官,任期至2022年6月。她领导香港应对各种挑战,包括经济波动和社会事件,致力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香港重回稳定发展的轨道。

2022年7月,李家超就任第六任行政长官,任期五年。他秉持“同为香港,同心前行”的理念,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团结社会各界力量,推动香港在新时代迈出坚实步伐,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而努力。

历届行政长官在不同时期肩负使命,带领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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