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开信息来看,聚来宝的运营模式存在多项传销特征。其一,入门资格与费用挂钩。有参与者反映,加入聚来宝需缴纳一定费用购买“激活码”或“升级套餐”,否则法享受所谓的“返利”“分红”等权益,这“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的传销要件。
其二,层级奖励机制明显。聚来宝设置多级分销体系,参与者发展下线后,可根据下线的人数、消费金额等获得提成,层级越多、下线规模越大,收益越高。这种“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的模式,正是传销的核心特征之一,本质上是通过拉人头而非销售真实商品盈利。 其三,虚假宣传与实际价值产品。聚来宝宣称“购物返利”“消费致富”,但实际“返利”来源并非真实商品交易利润,而是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其推广的所谓“产品”多为低价、低质商品,甚至不存在实际物流,本质是借助“消费”名义掩盖拉人头的传销本质。此外,聚来宝的运作模式缺乏可持续的盈利支撑,一旦新加入人员减少,资金链便会断裂,最终导致多数参与者血本归。我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曾对类似模式进行查处,明确指出此类“多级分销+入门费+团队计酬”的行为属于传销。
综上,聚来宝的运营模式传销的法律定义,其本质是以“购物返利”为幌子,通过发展人员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