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用法在后世文献中延续不断。唐代权德舆为崔公夫人卢氏所作墓志铭中,称其“女士之德,母仪之美,播于姻族,闻于州里”,这里的“女士之德”正是指“士行”的女性美德;宋代王安石在《赠陈君景初》诗中写道“女士扬清芬,明哲用荐受”,同样以“女士”赞誉有贤德的女性。这些例子都说明,古代“女士”的称呼始终与“德”紧密相连,是对女性高尚品格的褒奖。
需要明确的是,古代“女士”并非所有女性的统称。它有严格的限定:只有那些品德高尚、有学识或“士”之道德标准的女性,才能被称为“女士”。比如先秦时期的贵族妇女、后世的贤母、才女等,才有可能获得这一称呼。普通女性不会被随意称为“女士”,这种区别体现了古人对“女士”一词的尊重。
追根溯源,古人用“女士”称呼女性的做法,确有坚实的文献依据——它从《诗经》的最初定义出发,经汉代固化,再由后世文人延续,始终是对女性品德的认可。直到近代,随着西方文化影响,“女士”才演变为泛称,但古人的用法,早已在经典中留下清晰的印记。
